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7.7”、“7.13”全国、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伦敦“6.14”高层公寓楼火灾教训,进一步加强辖区夏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办按照区消防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老旧危房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从6月中旬起,持续性开展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前期主要采取企业主动自查,街道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单位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建筑基本情况、消防设施、安全管理、教育培训以及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切实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个别物业公司或者单位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缺乏必要重视,消防安全管理较为混乱,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等不完善;个别管理人员、基层员工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意识不足,对消防“三懂三会”了解掌握程度不够,导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效果打折扣。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方面以宣传教育为基础,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对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尤其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7月组织辖区30余家重点企事业单位(含高层建筑单位)负责人召开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会,重点强调各单位要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邀请卫民安消防中心教官讲解高层建筑内部设施检查、初期火势控制、人员有效疏散等方面课程。
同时,配合辖区物业开展针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入小区进家门”宣传活动,帮助市民认识常见室内消防设施,掌握高层火场逃生自救方法,懂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要性,累计发放各类主题宣传单2000余份。
另一方面,以检查监督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对消防出口通道堵塞、灭火器材缺损、无消防管理检查痕迹等常规性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到位;对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高层建筑单位,采取约谈负责人、跟踪督查等方式,督促主体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下一步计划,将在前期摸排检查工作基础之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对照“锦江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检查要点”内容,组织各科室、社区继续开展分管领域及属地范围内高层建筑、居民小区和社区等单位消防安全摸排整治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良好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