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由四川工商局、成都市工商局、成都市各区(市)县工商局核发,且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在高新区桂溪辖区内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
3、银行开户信息
4、《成都市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办事流程
1、按照指南准备相关资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并申报上传
2、资料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准备好所需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所约定的网点签字确认
三、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用人单位应当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逾期需重新办理本项业务
四、办事时长
按照约定时间到选择网点签字确认生效
五、其它
六、申请材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