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中和

simditor-img一、申请条件

1.退役军人:部队退役且安置地在本市,收到《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部队划转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未就业随军配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参保人随军未就业期间由部队为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后实现就业并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随军人退役随迁安置并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3)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户籍为本市。

二、办事流程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由单位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出具本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退役军人:部队出具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3.未就业随军配偶:部队出具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三、注意事项

个体参保人员在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单位参保人员在单位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四、办事时长

收到《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或《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划转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其它

六、申请材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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