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在高新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
1. 财务、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原件;
2. 出院病情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
3. 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6. 本人建设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
7. 外伤病人调查笔录
8. 外伤费用报销承诺书
二、办事流程
1、报销人提供所需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出具《业务受理单》
2、社保经办人现场询问报销人,填写《外伤病人调查笔录》。
3、报销人填写《外伤费用报销承诺书》。
4、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相关报销资料,计算报销金额。
5、通知报销人报销金额,待报销人确认无误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拨付。
三、注意事项
1、外调机构进行外伤调查,若不能报销,社保经办机构告知报销人,并退还所有资料。
2、如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事时长
预计申请成功后的7个工作日可到现场签字确认,待外调机构调查可报销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进入拨付流程。
五、其它
六、申请材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