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中和

simditor-img一、申请条件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备注: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核对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事流程

按照指南准备相关资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并申报上传→食药监管部门按规定初审(需要补正资料的,一次性告知全部内容)→依法作出受理决定 → 食药监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发给“准予注销通知书” ,不予许可的,发给“不予注销决定书”。

三、注意事项

(一)、行政审批条件

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许可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二、行政审批事权划分

1、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申请人,向所属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申请人,餐饮部分使用面积在150㎡以上(含150㎡)的食品经营企业向成都高新区食药监局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下两种情况向所属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1)主体类型为个体工商户 (2)餐饮部分使用面积在150㎡以下的食品经营企业。

3、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的申请人,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向成都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向所属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办事时长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五、其它

设立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第六条

(二)《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川食药监发[2016]70号,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第三章

六、申请材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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