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名称
预购商品房预告首次登记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四)《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 (房屋涉外销售、转让的应提交)。
(六)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四、申请表格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为统一格式)
五、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
第二步:窗口人员对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审查要求的,窗口予以受理,开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说明原因;
第三步:申请人持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缴费;
第四步: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可选择快递邮寄,申请人需预留快递寄送地址。)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年审或年检
无
九、事项类别
登记
十、办理结果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一、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高新区新民乡迎宾大道2号成都天府空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28-2725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