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红十字会是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责为:
(一)传播国际红十字会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和《成都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章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二)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卫生救护、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现场救护和社会救助。
(三)开展骨髓移植的动员宣传工作及遗体(器官)捐献工作。
(四)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对受害者的慰问和参与对贫困人员的医疗服务和扶贫工作。
(五)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六)在中小学校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
(七)负责海峡两岸的查人转信及有关人员的遣返和见证事务。
(八)根据中国红十字总会和省、市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