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
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确保今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成教发〔2011〕4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5〕16号文件)精神,坚持“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以县为主、属地管理,户籍与居住地一致,‘先登记,后划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2015年金牛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登记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5年秋季开学前)的金牛户籍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登记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户籍地街道办事处审核并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延缓入学。
二、登记办法
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于2015年6月8日至12日到户籍所在片区的公办直属小学进行登记。
三、工作要求
1.学校不得对小学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或变相考试、测查,确保依法免试入学。
2.采取多种形式安排好残疾学生入学,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标准控制班额,杜绝出现 “大班额”现象。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学额人数,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学校不得提前招生,更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和班额。
4.学校接收的新生要随机均衡分班,并对外公布分班名单,不得设立“实验班”、“重点班”、“创新班”等。
5.学校认真做好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6.对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本区集体户籍的、未按时登记的以及登记工作结束后迁入本区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工作程序
1.6月1日:各登记点发布入学登记公告,学校公布新生入学班数。
2.6月8日—12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登记材料到登记点登记。
3.6月18日:各登记点公布入学登记名单。
4.6月19日:各公办直属小学公布2015年划片入学范围。
5.6月24日:各公办直属小学公布入学名单,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
6.8月30—31日:各直属小学公布分班名单,学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小学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校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及惠民的思想高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遵守相关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