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高规建〔2011〕13 号
区内各在建工程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遏制扬尘污染,全面提高建设工地环境保护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依据《四川省建筑工地综合治理标准》、《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等规范及相关文件,即日起,高新区内凡是建筑面积达 10000m2以上的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建筑工地出入口均按统一标准设置。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标准纳入开工条件必检内容,凡未按本标准要求设置出入口的建设工程,均不得开工建设。特此通知。
附件:高新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出入口设备标准
高新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标准
一、建筑工地大门:工地出入大门应采用防锈铁花大门,中间设置企业名称及标识,五牌一图设置于施工现场大门外明显位置,规格为900mm(高)×1400(宽)mm,字体规范,图牌完整。
二、建筑工地出入口车辆冲洗区域设置“回”字型排水沟,其宽度≥200mm,深度≥300mm;水沟盖板采用定型铸铁盖板,其承载力不得小于50MPa。
三、建筑工地出入口砼路面硬化长度≥12800mm,宽度≥6000mm(设置见平面布置图)。其中出入口前后位置单向放坡是指按砼路面前后设置减速带位置至排水沟距离的 10%放坡(75mm≤放坡值宜≤150mm);出入口左右两侧双向放坡是指按砼路面中心线处至排水沟距离的 1%放坡,放坡值(30mm≤放坡值宜≤50mm)。路面砼强度不得小于 C30强度,厚度不得低于300mm,并设置单层双向直径φ16的二级钢筋,间距 200mm。
四、沉淀池必须采用三级沉淀,每级沉淀池容积不得小于 2m3。五、减速带宜采用定型减速带(见附图),其高度不得小于 50mm。
六、出入口冲洗设施配置:土方开挖期间须设置4把消防水枪,冲洗设施所用潜水泵功率应≥3KW,其它时间出入口冲洗设施应配置齐全有效。
七、供电系统配置严格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设置,冲洗设备采用“一机、一箱、一闸、一漏”配置,接零接地设置齐全(漏电保护器参数必须为 15mA,0.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