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地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项行动目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建设工地环境专项整治措施。我局将按照《方案》要求,每月对各建设工地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项目,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实施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件:《建设工地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2016年1月21日
附件:
成都市建设工地环境
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地管理水平,巩固城乡环境治理成果,创造良好整洁人居环境,市建委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建设工地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2015年12月25日到2016年12月25日,通过开展为期1年的建设工地环境治理专项行动,达到《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的要求。
二、治理范围、标准
(一)治理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工地和地铁工地,重点是城郊结合部的建设工地。
(二)治理标准
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六必须、六不准(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场地,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裸土覆盖,必须物业化管理,不准违规现场搅拌,不准违规进行渣土运输,不准建渣高空抛洒,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现场积泥积水)要求,加强管理,达到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标准。
三、工作步骤
建设工地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施工现场片区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具体目标和任务分工,对属地建设工地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并同步进行整治,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2月1至2016年8月31日),施工现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整改到位。各监督机构要通过开展全面检查,加强指导,履职到位,将建设工地环境治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25日),开展建设工地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再回头检查,巩固治理成果,各监督机构要对辖区内建设工地逐一开展检查验收、登记汇总,确保建设工地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各监督机构要对所监管的城郊结合部建设工地逐一检查,建立台账;突出对重要阶段,重点环节的扬尘管控。一是严格打围作业、湿法作业,杜绝运输车辆带泥出门;二是抓好市政(地铁)工地扬尘管控,完善防尘降尘设施;三是施工现场在切割、锯刨等易产生粉尘作业时,必须设置固定场所,采取有效降尘措施。
(二)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实施物业化管理,督促相关单位抓好工地扬尘治理措施的落实,按规定足额拨付文明措施费;二是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企业、项目、分包方各级扬尘整治责任制和责任人,每月定期对项目进行扬尘专项检查;三是监理单位履职尽责,监督施工现场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能力建设,实现精细管理。一是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工作,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推行绿色施工的重要意义,促进建筑施工管理意识和水平的提高。二是在全市逐步推行建设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工作,通过建立建设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对建设工地扬尘排放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快速处置。三是积极推广散装水泥的应用,全力减少粉尘污染。四是各监督机构要在进一步加强城建设工地环境治理检查的同时,对建设工地环境治理实施差异化管理,动态反映各方责任主体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切实消除建设工地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全面提升建设工地环境治理工作管理水平,实现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的转变
(四)端口前置,提高服务意识。一是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按基坑、地下室、地上部分进行分阶段审批,使安全监督机构提前介入开挖工地的监管。二是强化开工条件审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开工条件审查时将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是否与市城管委公示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定土方运输合同、施工单位是否设置有建筑垃圾处置员、工地出入口是否设置建筑垃圾运输公示牌、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是否硬化、现场出入口的冲洗设施完备等纳入开工条件内容审查。
(五)建立良好联动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建立良好的联动机制,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违规行为迅速作出反应,及时查处。
(六)加强检查,从严查处。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大对建设工地环境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跟踪落实整改,对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使建设工地环境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整治行动见到实效。
成都市建设工地环境治理工作标准
整治内容 | 整治标准 | 标准分值(分) | 扣分(分) | 实得分(分) |
外部环境 (40分) | 建筑工地进出口地面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1—4分),应设置冲洗设施(1--3分),并在大门内侧设置排水沟(1—3分)、沉淀池(1—3分),铺设条形水篦子(1—3分)。 | 16分 |
|
|
工地围墙(1—4分)、围挡应完整无缺损(1—4分)。 | 8分 |
|
| |
建筑工地大门采用防锈铁花大门(1—4分), “五牌一图”设置规范(1—4分)。 | 8分 |
|
| |
土方作业必须设置渣土处置牌和渣土处置员(3分);渣土装运时装载不冒顶(1—3分),不带泥出门(1—2分)。 | 8分 |
|
| |
内部环境 (60分)
| 建筑工地现场总平面布置合理,实行黄线分区作业(1—3分),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应有明确划分(1—3分);主要道路必须采用砼或沥青砼硬化(1—3分),裸露泥土要进行绿化或覆盖(1—3分),场内不积水、积尘(1—4分)。 | 16分 |
|
|
工地临时设施、机具设备、材料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合理堆放整齐(1—4分),场内及出入口道路畅通(1—4分)。 | 8分 |
|
| |
清理建筑垃圾时应使用封闭的垃圾箱或容器吊运,严禁高空抛撒(1—4分)。清扫施工作业场地应采用湿法作业(1—4分)。 | 8分 |
|
| |
禁现区域内必须使用预拌砂浆(4分);非禁现区域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必须设置封闭搅拌棚,搅拌机上设置喷淋装置(1—4分)。 | 8分 |
|
| |
水泥或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1—4分)。 | 4分 |
|
| |
施工现场开挖土方应及时清运,堆土时间超过8小时的应进行覆(1—8分)。 | 8分 |
|
| |
施工现场每间宿舍居住不超过12人,室内高度不低于2.4米,室内通道不小于0.9米,应保持室内通风、整洁(1—3分),不得采用架管、木板等搭设(3分)。 | 6分 |
|
| |
设置水冲式厕所并保持清洁(1—2分)。 | 2分 |
|
|
备注:对扣分的项目提供图文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