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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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政法委员会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访办公室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组织部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局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文件


                                                                               成高社发〔2013〕94号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等9部门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19部门关于印发〈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组发〔2012〕1号)的精神,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现就加强高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和谐高新、幸福高新的总体要求,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规律,以职业化、专业化为方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为重点,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有效保障日益增长的社会化服务需求。

(二)主要任务。

创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大力开发社会工作岗位,不断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力争到2015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增加到1500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达到400人;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实践能力,全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要超过90%,社会工作人员在职在岗培训率实现100%。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

1.加强对机关部门领导的培训。加强对机关部门领导,特别是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领导的社会工作知识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多类型、多层次的社会工作专题研讨活动,加强沟通交流,推动工作发展。

2.加强对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要重点加强对基层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直接从事社会服务人员的大规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3年内分期分批完成对机关部门从事社会工作的从业人员轮训一遍。

3.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依托有专业资质的培训机构,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新入职人员的岗前培训及持证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坚持理论学习与社工实务并重,在实践中培养和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实务能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守则和专业行为规范。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建设,强化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

(二)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

1.以基层为重点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基层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开展服务工作的主要平台。要着力在基层特别是社区配备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高社会服务专业化水平。要在社区开辟社会工作服务场所,每个社区至少设置1个社会工作岗位,配备使用专职的专业社工。社区专职专业社工的配置,可从本社区现有社区工作者中转换提升,也可由街道根据实际需要,通过选聘方式补充配置。

2.明确行政部门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要在涉及社会工作领域的事业单位中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确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比例。对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和管理机构等主要面向各类弱势群体、以专业技术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学校、医院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

3.引导公益性社会组织和企业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鼓励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等公益性社会组织及有条件的企业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4.加大相关行政部门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力度。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相关行政部门,要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高社会服务管理能力。区、街道行政部门、单位中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岗位,要鼓励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现有工作人员要善于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提高社会服务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5.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志愿者队伍服务联动机制。志愿者队伍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社会服务的重要补充,要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组建团队、规范服务、拓展项目等方面的优势与各类志愿者队伍人数多、乐于奉献、联系广泛的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开展服务、志愿者协助社工改善服务”的联动工作机制,丰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增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效果。

(三)切实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工作。

1.做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积极鼓励全区从事社会工作人员,尤其是社区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服务机构等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考试,促进职业素质和职业水平的提升。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持有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2.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注册登记制度。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须在社会工作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具有相应学时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经过注册登记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可以持证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3.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绩效考核制度。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所涉领域和实际特点,研究制定分类型分层次的社会工作岗位职责规范,明确考核标准和程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以职业操守、实务能力、工作业绩为主要内容,由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定期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提升职务等级、提高工资待遇、签订续聘合同的重要依据。

4.做好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和服务评估工作。大力培养使用专业督导人才,推进社会服务专业督导工作,提高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专业评估机制,完善评估指标体系,规范评估程序,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主要依据。

5.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工作。在高新区相关部门、事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其工资待遇按照高新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在社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性社会组织等从业的社会工作者,其薪酬待遇参考成都市公布的薪酬指导价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予以合理确定。加强社会工作受聘人员的权益保障工作,完善包括人员流动、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档案管理、社保缴交等方面措施,解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后顾之忧。

6.建立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津贴制度。社区专职工作者中,通过国家和省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或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进入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按照成办发〔2013〕18号文件精神分别给予职业水平补贴。

7.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制度。以政府表彰奖励为导向,以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主体,依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

(四)积极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1.加大培育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力度。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重要阵地,也是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重要载体。要坚持“专业方向、服务基层,结构合理、有序发展”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地培育发展覆盖各社会服务领域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各类专业社会服务。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主管单位原则上要按其业务性质予以确定,对于业务交叉或难以找到业务主管单位的,可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服务场所等方式,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更好地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2.加强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在具备条件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要建立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的作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部门要认真指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非盈利、公益性”工作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把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年检工作与日常监督、绩效管理、信用建设、执法查处等有机结合,形成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的管理工作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建立党工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两委办公室、党群工作局、经贸发展局、财政局、公安分局等部门,以及各街道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党工委组织部要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局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岗位开发设置和考核激励工作,大力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各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构,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落实。

(二)建立公共财政的支持体系。

确立财政资金对社会工作发展的主渠道作用,将社会工作经费纳入区、街道财政预算范围,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足额保证经费预算。建立政府资助社会工作的制度,对社会工作教育培训、社会工作交流和合作、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和宣传等给予适当经费补贴。拓宽社会融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向社会工作投入。加强对社会工作资金的内部审核和外部监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服务项目投标制度、绩效审计评估制度,提高社会工作资金的使用效能。

(三)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

要加强对社会工作的宣传,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宣传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各项任务,系统宣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方法和作用,特别是要深入宣传社会工作者的典型事迹和社会工作的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要总结交流各领域社会工作的经验,展示社会工作丰富的职业内涵、社会价值及广大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风采,努力营造政府大力支持、社会广泛认同、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的和谐发展氛围。

社会事业局         政法委          信访办

组织部             人事劳动局      党群工作局

经贸发展局         财政局          公安分局

                         2013年8月20日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3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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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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