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办公室文件
成高委办〔2015〕23号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高新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省、市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以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为重点,以促进产业经济发展为方向,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强化规范管理,完善保障措施,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健全政策措施、考核评估、执法监督、服务指导等管理服务体系,依法规范社会组织运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到2017年,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6个以上。从2015年起,力争用5年时间,逐步构建与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门类齐全、布局合理、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网络,逐步形成管理规范、富有活力、成效明显的社会组织工作环境。
二、培育扶持,加大对社会组织支持力度
(一)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规划建设高新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公共信息系统,逐步健全和完善扶持、发展、服务社会组织的公共平台。2016年底前,建成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2017年底前,各街道完成街道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有条件的社区搭建社区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专业培训、技术支持、信息传播、能力建设、公益资源共享和管理咨询等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优先满足需要重点扶持和优先发展的社会组织进驻。
(二)建立发展专项资金。研究制定各类资金扶持高新区社会组织发展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该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扶持社区公益类社会组织和工作人员培训。2015年底前,区财政部门探索设立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公益创投项目专项资金,资金纳入年度区级财政预算,重点扶持在高新区注册登记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类社会组织,在高新区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民生公益服务项目。要研究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及监督管理办法。
(三)大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健全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将政府部分公共服务、事务性事项,采取“政府立项、公开招标(或委托)、合同管理、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各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财政部门要制定出台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购买服务范围和项目,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力争到2017年,全区公共服务项目实现能购尽购。
三、突出重点,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
(一)重点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发展以街道和社区为活动范围,从事居家养老、残疾人服务、青少年帮教、文化娱乐、体育运动、科普宣传等不以营利为目的,满足居民群众不同需求的社区社会组织,充分体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社区的功能,形成政府、基层自治组织与社会组织密切合作的现代社区治理机制。对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实行备案制管理。
(二)优先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不断拓宽社会公益及福利事业的资金筹措渠道,大力发展面向社会公众,具有社会性、保障性和非营利性特点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救济贫困、救助灾害、劳动就业、心理辅导、环境保护、维护特殊群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三)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科技类社会组织。根据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民间化、市场化为方向,积极培育发展新型行业协会和科技类社会组织,发挥其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行业自律、关系协调、行为规范方面的作用,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四、规范运行,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一)推进社会组织制度建设。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建立以章程为核心,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的现代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要以法人地位明确、治理结构完善、筹资渠道稳定、制约机制健全、管理运行规范为标准,引导社会组织逐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二)进一步促进自身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社会组织项目运作、策划组织、协调服务等能力,树立品牌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机制,逐步完善社会组织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积极探索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机制和方式,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定期公布其服务程序、业务规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年检情况等信息。
(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机制,定期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进行职业能力培训,组织引导参加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五、加强领导,强化社会组织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工作,注重规划引导,实行分类指导和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和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做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强化党建工作。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通过单建、联建、挂靠组建、区域或行业统建等形式,抓好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工作,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扩大党在社会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与发展的引领作用。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社会组织工作以及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的了解和认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支持和参与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浓厚氛围。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6日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2015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