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关于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法定名称:西藏军区驻川办事处机关幼儿园
第三条 性质:部队园
第四条 办学宗旨:以国家《教育法》等规定为指导思想,一切以部队孩子为中心,提供全方位育儿服务,培养幼儿创造性、独立性、协作性,发展幼儿聆听、观察、讨论、实验及其动手能力,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健康全面和谐地发展,创造一所符合儿童心理、生理发展特点的教育乐园。
第五条 校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9号
第二章 办学范围
第一条 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二条 专业设置、学制:小班、中班、大班
第三条 招生对象及区域:2.5~6岁的儿童,居住在成都市的儿童。
第四条 办学规模:共设5个班,学生153人,教职工25人。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一条 管理体制:部队管理
第二条 董(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的职权由部队政治部任命
第三条 园长产生办法(部队政治部任命园长)
(一) 园长的任免:幼儿园设1名,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 园长行使以下职权:
1、 执行幼儿园全方面工作的决定;
2、 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 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4、 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5、 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内设机构及职责:幼儿园内设园长办公室、财务室、保健室和门卫室。
1、财务室的职责:主要是对幼儿园的资金往来经济运动的核算,还要对幼儿园的后勤物质进行管理;
2、保健室的职责:主要负责对本园的卫生及小孩的晨检以及疾病的预防工作;
3、门卫室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对本园的安全管理,以及早上、下午小孩接送的值守与保卫工作。
第四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原则
第一条 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
1、 资产的数额:120万元;
2、 资产来源:资金;
3、 资产性质:部队
第二条 经费使用、管理:
1、 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办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学校开户银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驻川办事处
账 号:4402932009026782905
2、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学生各项费用,本校办学累积费用用于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
3、 配置专门的财会人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进行独立会计核算,编制财会报告,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依法建立会计、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4、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开设独立银行账户,实施独立会计核算,建立严格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资产管理制度。
5、 按教育培养成本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报有关部门批准。本交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6、 每年年终进行会计核算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提取教育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和其他必须的费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推动学校发展。
7、 分立、合并和名称、举办者变更等事宜中,涉及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处理等问题,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8、 财务、资产管理,接受审批机关、财政部门的监督和自身民主监督。
9、 教职工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所有费用交部队后勤部。
第五章 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 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与修订程序
(一) 幼儿园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由园领导班子成员1/3的提议,并交班子成员讨论全票通过,并提交理事会备案才能制定。
(二) 幼儿园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修改,须经园领导班子成员1/3的提议,并交班子成员开会讨论全票通过提交理事会备案,并在召开全体教职工专题会议统一宣传后15天开始生效。
第二条 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项目:
1、 人事管理制度:本校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符合要求的新入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每天实行考勤制度,迟到一次扣20元,病假必须出具甲级医院证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并纳入奖金考核。
2、 教师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发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尊重和热爱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和变相体罚。遵守作息时间,注重仪表,实施本园规定的教学大纲,积极参加教研学习,每月底做月总结及下月安排。
3、 卫生保健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省、区有关保健制度。制定合理的生活制度,注意饮食卫生,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每年体检一次,坚持晨检制度、防控预案措施等。配合预防接种工作。合理营养搭配伙食,每周制定带量食谱。培养幼儿园良好健康的生活习惯,为幼儿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4、 财务管理制度:幼儿园必须本着勤俭办园的方针,以一切为孩子的精神,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纪经律和财经制度,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从长远规划着手,既要实事求是,又要考虑全面”的原则,以国家利益为重,合理利用资金。
5、 安全管理制度:关注幼儿健康,关注幼儿安全,是幼儿园工作的目标,制定幼儿安全管理细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幼儿来园离园要有专人负责护导、照顾,交接班教职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按要求做好记录。定期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包括自然灾害的防护知识,增强幼儿自我安全的保护能力。加强晨检工作,不得带入危险物品入园。按国家标准配备安全消防设施,严控电源设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 学校终止及资产处理
第一条 学校终止事由:本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1、连续两年未招生;
2、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3、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4、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的。
第二条 学校终止程序部队统一安排:
1、学校终止时,先妥善安置在册学生;
2、完成清算并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园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自收缴办学许可证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幼儿园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并予以公告后,即为终止。
第三条 资产清算及归属:部队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章程的制订和生效:本幼儿园章程1991年11月自审批机关予以备案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章程的修改程序:幼儿园章程的修改,由部队统一修改。
第三条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 本章程自审批、登记管理相关核准之日起生效。